经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张然律师申报律师(三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6年9月2日始至9月9日止。如对该同志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行政部(电话:0755-88320600)或高评委会办公室(电话:020-66826941)以电话、书面形式反映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