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奇耻大辱,你说王宝强该忍吗?
2016-08-22 17:08:11

(撰稿人: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主任、邓群律师)
 

    王宝强半夜一纸离婚声明惊醒多少梦中人,社会舆论纷纷对马蓉及经纪人宋喆的行为进行谴责。而马蓉在王宝强提起离婚诉讼之后,也迅即采取了反击,对王宝强提起了名誉侵权诉讼,意在堵住王宝强的嘴,她这是要活活憋死王宝强啊!马蓉在试图用抹黑王宝强未果后,在“高人”的指点下,顶着社会舆论的压力,将人财两空的王宝强按在了被告席上。表面上看,似乎马蓉又扳回了一局,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律师们又开始了普法:王宝强已对马蓉构成名誉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给社会舆论泼冷水,并没有站在王宝强的立场上为王宝强想想,如果换做是你,会就此罢手吗?
    首先,我们要看王宝强对马宋还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吗?正如那些律师所言,马宋的行为属于社会道德谴责的范畴,法律帮不上王宝强的忙,马宋自可逍遥法外。离婚至多是王宝强单方的止损行为,马宋对此也不会介意。如此说来,法律选项对王宝强明显不利,王宝强似乎无计可施。
    其次,马宋对王宝强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王宝强对马蓉的名誉侵权行为。王宝强的损失既有财产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因此以侵犯马的名誉权为由要求王宝强罢手,这仅是马宋单方的一厢情愿,并不一定是社会大众所认同的公允的解决方案,与社会道德的价值取向相去甚远。这时,我们如果片面地谴责王宝强侵犯马蓉名誉权,似乎显得有失公允。
    第三,既然法律帮不上王宝强,王宝强是否可以自力救济呢?如果不将丑闻公之于众,实难解王宝强心头之恨,怒发冲冠的王宝强选择了违法,即在预期违法成本不高的情况下坚决报复马宋。相对于王宝强的决绝抗争,马蓉在起诉书中的删除微博请求似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借助法院强制王宝强删除微博,只能激起民间舆论的强烈反弹,马宋终将会被淹没在社会舆论的汪洋大海之中;马蓉诉状中提出的道歉请求其实也无所谓,道歉只能引来社会对王宝强更多的同情,以及对于马宋更多的谴责,马宋丑闻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不会因为王宝强道歉而有半点的消弥。因此,马蓉的诉讼并不能对王宝强构成反制,由于违法成本与收益不成正比,王宝强当然不会选择屈服。
   
第四,马宋利用游戏规则深深地伤害了王宝强,而王宝强若让法律设置的名誉权捆住了手脚,社会上又有谁人会知道这马宋的丑闻?道德舆论的力量又从何谈起?社会的公序良俗又如何能得到传承与维护?王宝强选择抗争而不是沉默,利用游戏规则进行反制,令马宋付出惨重代价。就这点而言,王宝强不是书呆子,我们钦佩他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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