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先生夫妇亲赠锦旗至李松律师
2016-04-13 10:32:03

    2016年4月11日上午,段先生夫妇将一面写着“仗义执言,扬善抑恶”的锦旗送至李松律师手中,以此表达对李松律师的感激之情。
    原来,段先生兄妹的祖母李女士名下有两套房屋,段先生兄妹两人的户籍均在这两套房屋中,这两套房屋参与了危房改造,根据当时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李女士得到两套房屋,一套三居室和一套两居室,李女士将三居室的房屋赠与给她的大儿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来李女士去世,李女士的子女不让段先生兄妹去二居室居住,不仅如此还把该二居室出租出去,段先生兄妹对此不服向法院起诉了他们的舅舅们,要求返还房屋,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该诉讼请求。                                   
    随后两人因朋友介绍找到了李松律师,委托李松律师处理这起纠纷,李律师听完段先生兄妹二人的陈述后认为,二人户籍在原拆迁房内,因此对拆迁补偿得来的两套房屋都享有用益物权,随后李律师接受二人委托向法院以二人对两套房屋享有用益物权为由从新提起诉讼,最终法院支持这一请求,确认段先生兄妹对其中两居室的房屋具有居住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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